供应商比选公告
自动售货机招商合作单位比选公告
为优化科研办公条件,提高服务质量,方便科研人员生活,我单位将引进自动售货机,并于近期进行供应商比选,请符合资质条件的各潜在供应商积极报名,并提供相关材料,盖章密封后邮寄至综合管理办公室收。(注:本科研办公楼常驻工作、学习人员约200名)
公示时间:2019年8月1日至8月9日。
报名截止时间:2019年8月9日17:30。
联 系 人:张笑天
咨询电话:17710916525
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,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东8号楼,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
一、项目清单及要求
名称 | 单位 | 数量 | 要求 | 备注 |
自动售货机 | 台套 | 1 | 配售的产品如食品饮料等预包装物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,有厂家出具的正规质检报告。售卖的食品符合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,并达到卫生食品许可标准,供应商需向提供配售的明细清单价格及质检报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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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商务、服务及售后要求
(一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(二)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(三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(四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(五)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、违规记录。
(六)有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”颁发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七)中标单位应遵守职业道德,对其公司人员在为我单位服务期间所接触的各种文件、数据、系统资料等,负有保密义务,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,不得向第三方透露,如服务期间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数据泄密,我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,终止合同,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。
(八)报价要求:
1. 每台每年管理费。
2. 每台配售产品清单及价格。
(九)服务要求及售后要求:
1、服务期限:1年。
2、服务要求:
(1)自动售货机配售的产品品种必须达到10种以上,范围应为常见食品饮料;
(2)承诺自动售货机配售的产品价格合同期内不高于我单位方圆500米内各超市、便利店;
(3)自动售货机商品能使用微信、支付宝方式支付;具有漏电安全保护功能;为第一次投入使用的全新设备。
(4)自动售货机安装、选址须我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,所有安装、施工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。
(5)售后服务7x24小时响应,24小时内解决设备故障及科研人员投诉的问题。
3、若中标供应商在经营期间因自身原因,导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,我单位有权解除合同,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民事责任。
(1)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已签订的合同的约定配合我单位工作,被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;
(2)发生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;
(3)掺杂使假,销售无证、过期、有害食品的;
(4)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、分包经营行为的;
(5)其它严重违规、违约行为。
4、供应商应确保无任何安全事故。若发生安全事故,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三、报价资料要求
(一)所报材料文件须规范装订,一式三份(一正两副)。未盖章或资料不全一律视为无效。
(二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(三)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。
(三)法人代表授权书。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(四)报价文件。应包含但不仅限于自动售货机彩页,价格,配售产品清单等。
(五)关于配售产品质量保证、配售产品价格服务期内固定价格及售后服务的承诺。
(六)所有材料全部加盖公章。
三、限价
(一)自动售货机每台每年管理费设置最底限价,即1万元/台/年。低于最底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。
(二)自动售货机配售产品每台每年每样单价不得超过我单位方圆500米内各超市、便利店,报价方应自行调研相关价格情况。超过限价标准的报价将被否决。
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
2019年8月1日